旺旺友聯產物自7月1日起為符合實支實付商品損害填補原則規範停售個人傷害保險商品

  • 自113年7月1日起,旺旺友聯產物為符合主管機關實支實付商品需符合損害填補原則規範,自7月1日起停售個人傷害保險商品。現有新件商品受理至113年6月27日15時止(保險生效日需於7月5日前生效)
  • 7月1日前之續保件仍維持續保,需於續保生效日前完成報備繳費,逾期未報備件將無法更改生效日,一律撤件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