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8月10日起富邦產物轉知除車險外之個傷、團傷、雇主(補)險等要保書及加退批改文件皆須正本寄回
1、115年8月10日起,富邦產物重申依主管機關規定個傷、團傷、雇主(補)險要保文件及加退批改等文件正本一律於報備日起3天內需郵寄華勝安核轉富邦產物審核。
2、富邦產物係以要保書(加退批改表)正本進行核保審核,要報書正本未依規定寄回者,視同未完成報備流程,將不予承保。
3、各業務主管報備後正本未依規定寄回受理致影響保戶核保權益時, 本公司將列管該單位限以正本要保書送件富邦產物報備,請各業務主管送件時,注意本項規定。

